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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江縣人民醫院新冠肺炎疫情防護耗材招標公告經院務會研究決定,我院擬就新冠肺炎疫情防護耗材進行院內公開議價遴選,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誠實信用、擇優選擇的原則,茲歡迎有合法資質的生產(經營)企業參加遴選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按以下表格填寫本公司產品價格:
二、供應商參加我院本次遴選,應具備下列條件。 1.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 2.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 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 4.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 5.參加本次遴選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 6.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; 7.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。 (1)若采購產品為醫療器械的,投標人須鄭重承諾所投產品符合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、《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》等規定,將于產品交貨時向采購入提供所投產品的注冊/備案證明材料。 (2)若采購產品為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,必須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衛生標準(GB15980-1995)。 (3)本項目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/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;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人。 三、參加遴選供應商須提供一下材料。 1.制造商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復印件。 2.投標人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復印件。 3.制造商給投標人的銷售授權書原件。 4.產品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。 5.法定代表人授權書(企業法人代表給授權代表的授權書)原件。 6.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。 7.質量保證及服務承諾。 8.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。 四、商務要求 1.中標供應商所提供的所有醫療耗材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質量要求。嚴格執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產品注冊要求,供應合格生產的醫療耗材,醫療耗材包裝應嚴密,基本要求包裝袋(箱)應干凈、結實、無破損、封口嚴密、方便儲存、運輸和使用,在每件包裝上須注明;品名、制造廠商、批號、生產日期等。 2.采購人有權對配送產品(產品注冊證/一類產品備案憑證、生產企業許可證、經營企業許可證、營業執照)資質、票據、質量合格證明、中文說明書、生產企業對經營企業的書面授權書原件等信息進行查驗。 3.交貨地點:采購人指定地點。 4.供應商需承諾所供應產品,同期內不高于貴州省同級醫院采購該產品的供貨價格,不得高于貴州省掛網價。 5.有國家和地方政策性價格調整的產品,應按照政策規定執行采購價格。如果由于政府相關政策要求和調整,采購人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。 6.配送的產品名稱、規格、包裝、組成成分等須與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掛網信息完全一致。保證醫療耗材質量,保證醫療耗材合法、正規的采購渠道,杜絕假劣醫療耗材流入醫療機構。 7.中標供應商必須按照采購合同保證醫療耗材供應,及時滿足我院的采購需要,醫院發出需求計劃后,供應商應在7天內必須送到。 五、招標時問、地點 時間:2020年5月13日 星期三 地點:臺江縣人民醫院 六、其他事項 1.若對遴選公告有任何疑問,請于公示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本院設備科咨詢,電話:13985277783 2.報名時間、地點: 2020年5月12日17:30分前(正常工作日)在本院設備科報名(注:材料)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臺江縣人民醫院 2020年4月28日 |